面对群众医保新需求探索医保政策新思路

随着我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不断增加,为适应新业态发展,保障好这类人员的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信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制定了《信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并于2023年10月1日开始执行。这一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2022年7月1日,市医疗保障局《信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出台实施后,由于我市门诊共济保障待遇享受人群不包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部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有不同看法,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提出想要享受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待遇,建立医保个人账户。市医保中心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市医保局收到意见汇报后高度重视,积极调研论证后,借鉴兄弟地市做法,出台了《信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新的政策出台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能够享受与单位职工同等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包括门诊共济、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门诊特定药品和住院医疗保障。为了让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将利民举措落到实处,市医保中心联合信阳日报新闻媒体制作灵活就业宣传视频,并通过网易招采网、信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信阳日报小视频、微信朋友工作群、朋友圈等网络媒介广泛宣传,切实保障了我市灵活就业参保职工门诊统筹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