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
第一部分: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直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运营管理及个人帐户的管理:
(二)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定点服务单位基金使用、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支出稽核;
(四)负责市直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服务工作;
(五)负责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生育保险政策咨询和基金使用情况的查询; 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六)负责对县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设 10 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行政管理、文电处理后勤保障、人事编制等工作;宣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接受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政策咨询。
(二)征缴登记科: 负责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转移接续医保关系等业务;征缴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三)待遇审核科:负责市直单位参保人员市外住院零星报销费用审核工作;负责市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药品、目录和耗材数据维护工作。
(四)基金结算科: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记录,支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编制基金预决算,负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财务分析、预测及基金报表统计上报。
(五)生育保险科:负责生育保险费用审核、政策宣传及数据统计分析。
(六)离休干部服务科:负责市直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指导县区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工作。
(七)信息科:负责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营维护管理,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统计工作。
(八) 县区医保服务科:负责对县区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的业务指导;全市医疗保险信息、数据统计分析;负责全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政策的落实;接受新增县区定点服务单位的申请。
(九)异地就医结算科:负责市直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审核、结算和资金拨付;异地就医人员类别、资金流向等信息统计;负责全市大额医疗保险相关工作;指导县区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十)重症慢性病服务科:负责门诊重症慢性病的日常管理;
对重症慢性病定点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新增定点服务单位的认定;负责对全市重症慢性病工作的指导。
三、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收入总计 802.30万元,支出总计 802.30万元,与 2022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68.11万元,增长 27%。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基本预算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收入合计 802.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802.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万元;事业收入 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其他收入 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支出合计80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99万元,占62.07%;项目支出 304.31万元,占37.9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02.30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0.0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0.0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比 2022年预算增加 168.11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增加基本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02.30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 497.99万元,占62.07%;项目支出 304.31万元,占37.9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 497.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461.35万元,占 92.64% ;公用经费支出36.64万元,占7.36% 。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00万元,比 2022 年预算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压缩三公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 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没有公车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 ,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车编制。
(三)公务接待费 4.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公务接待,比2022年预算增加 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不含人员经费)36.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22年预算减少 0.46 万元,下降 1.24%, 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减少不必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2023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成本、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金额共计802.3 万元,其中项目共6个,金额为304.3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 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其他用车;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部门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