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直医保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关于开展2022缴费年度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6130日期间完成市直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022缴费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市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不需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22年61日至30日。

三、申报内容

本单位在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本单位职工月工资不固定的可按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四、申报口径                                         

企业单位应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要求据实统计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暂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6〕10号)的规定据实统计申报。

五、申报途径

缴费工资原则上采取“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ylbz.henan.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进入“单位缴费申报”模块,按提示步骤完成申报,同时上传《2022缴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见附件)。参保单位可多次申报,系统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

参保单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一律网上申报,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或遇到疑难问题的,可到信阳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医保窗口现场咨询、申报。

六、申报要求

在新医保系统中,7月份出计划前未完成工资申报的单位,将无法核算出新的缴费计划。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涉及每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参保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申报的工资收入情况应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用人单位存档备查),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咨询电话:0376-6369826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2年524



附件:《2022缴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