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万人助万企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落实信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医疗保障平台上线后调整相关政策的通知》(信医保办2021﹝51﹞号)《信阳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信医保202015﹞号)文件要求,特通知如下:


2022年1月起,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送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材料时,可通将申报材料扫描后进行脱敏和加密,通过电子信箱方式报送,接收邮箱xyybdsk@sina.com

特此通知。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2年1月4

 

 


附件1、《关于国家医疗保障平台上线后调整相关政策的通知》

附件2、《信阳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