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关于落实市文明委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全面深入开展“文明信阳系列行动”的工作部署,巩固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落实市文明委“文明信阳系列行动”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围绕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优质服务,通过开展优质服务争当“服务标兵”竞赛、撰写学习“‘文明信阳系列行动’实施方案”决心书、举办文明大讲堂等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贯彻落实“文明信阳系列行动”活动的领导,市医保中心成立“文明信阳系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余新意(支部成员、中心主任)

   副组长:金倩(支部成员、中心副主任)

   成员:余文军(办公室主任)

        夏涛(待遇审核科科长)

        冯波(稽核科科长)

        孙倩(信息科科长)

        刘璇(基金科科长)

        包桂华(征缴登记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医保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活动内容

  1、认真学习市文明委文件,及时传达市文明办关于“文明信阳系列行动”工作部署,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长期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等10项服务,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参与市文明委组织开展的“满意在信阳*服务优质”活动,努力争创“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和“文明优质服务窗口”。

   3、开办“文明大讲堂”。以“传播文明、培育精神、引领风尚”为主旨,以传承传统文化、培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传播倡导现代文明为主要内容,结合医疗保险工作实际,能者为师,拟开展健康知识、文明上网、信阳风景名胜等讲座,陶冶情操。

   4、培养文明行为,摒弃生活陋习。按照“人人都是形象”、“人人都是窗口”的标准,要求单位全体人员努力培育文明素养,自觉摒弃生活陋习。坚持文明用语、文明上网、礼貌出行,不说脏话、不乱扔垃圾、不浏览黄色网站、不在公共场所抽烟、不开车打手机,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卫生制度。为保持“省级文明城市”称号作出应有的贡献。

   5、为提高单位全体人员对开展“文明信阳系列行动”活动的认识,加深对开展该项活动重大意义的理解,保证此项活动在信阳市医保中心的顺利开展,要求单位全体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决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