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法》培训工作

市医保中心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法》学习培训工作。在2010年10月28日《社会保险法》公布以后,市医保中心要求各科室组织本科室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进入2011年后,市医保中心将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当作年度主要工作之一抓紧抓好。2011年4月上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郑州举办《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市医保中心选派得力骨干参加学习,加深对《社会保险法》意义的认识,提升执行《社会保险法》的自学性。2011年4月19日下午,市医保中心组织单位全体人员,接受《社会保险法》知识学习培训。本次培训因陋就简,由参加省厅《社会保险法》培训班学习的同志担任主讲,主讲人结合我市医疗保险工作实际,自编讲义,畅谈了《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的意义和学习《社会保险法》的心得体会,更多的是讲授了《社会保险法》对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要求,以及违犯《社会保险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讲授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同志们受到了一次生动的法律知识教育。讲课结束后,市医保中心主任余新意同志对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进行了总结,指出,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是医保中心2011年中心工作之一,每名工作人员都要学好、用好,促进我市医疗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