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医院药店申请,商城县医保局受理、初审、实地核查,申请商城县2020年上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1家医院申报材料合法、有效、齐全,现场评估符合准入条件。现公示如下:
编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地址 |
1 | 商城新城医院 | 江清国 | 商城县赤诚办事处北大街82号 |
公示期7天,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或信阳市医保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0376-6886517
信阳市医保中心0376-6369751
信阳市医保中心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