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医保局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保障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紧急会议的要求,我市医疗保障系统按照“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目前已拨付8068万元至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治疗定点医院,并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采取特殊报销政策,主要做法包括:


    一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截止1月26日下午17:00,信阳市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共预付医保基金8068万,保障全市各定点医院用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项医保基金的使用。


    二是将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三是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简化备案手续,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按参保地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四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


    五是加强对信阳市定点药店新型冠状病毒用药、用械情况和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要求明码标价,正常售卖,确保该市职工医保在定点药店购买抗病毒类药品及口罩等不受影响


    六是要求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春节期间值班的同志指导好各县区局、市医保中心相关工作,密切关注疫情防治和群众购买抗病毒类药品、口罩等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为返乡群众办理社会保障卡,保障返乡群众能及时刷卡就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