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医院药店申请,商城县医保中心受理、初审、实地核查,申请商城县2019年下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4家药店申报材料合法、有效、齐全,现场评估符合准入条件。现公示如下:
编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地址 |
1 | 商城县众生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祥和城市广场分店 | 马启付 | 商城县祥和城市广场 |
2 | 商城县众生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金穗路分店 | 马启付 | 商城县金穗路中段 |
3 | 河南名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商城汪岗分店 | 陈建国 | 商城县汪岗镇街道 |
4 | 河南名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商城汪椿铺分店 | 陈建国 | 商城双椿铺街道 |
公示期7天,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5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或信阳市医保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0376-6886517
信阳市医保中心0376-6369751
信阳市医保中心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