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医院药店申请,罗山县医保中心受理、初审、实地核查,申请罗山县2019年下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3家药店申报材料合法、有效、齐全,现场评估符合准入条件。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地 址 |
1 | 罗山县同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华贵源店 | 魏庭略 | 罗山县华贵源小区北东门50米 |
2 | 罗山县同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人民医院店 | 魏庭略 | 罗山县人民医院西门北50米 |
3 | 罗山县同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回民小学店 | 魏庭略 | 罗山县回民小学对面 |
公示期7天,自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或信阳市医保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0376-6886517
信阳市医保中心0376-6369751
信阳市医保中心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