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医院药店申请,潢川县医保中心受理、初审、实地核查,申请潢川县2019年上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2家医院申报材料合法、有效、齐全,现场评估符合准入条件。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诊疗项目 | |
1 | 潢川爱心医院 | 潢川县航空路与金穗路交叉口西100米 | 门诊、住院 | |
2 | 潢川惠民医院 | 潢川经济开发区弋阳路与车站路交叉口 | 门诊、住院 |
公示期7天,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或信阳市医保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
信阳市医保中心0376-6369751
信阳市医保中心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