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药店申请,息县医保中心受理、初审、实地核查,申请息县2018年下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6家药店和1家医院,申报材料合法、有效、齐全,现场评估符合准入条件。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 址 | 负责人 |
1 | 息县百康大药房 | 息县众鑫时代广场三期北三号楼16号 | 宋雯 |
2 | 息县仁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南街一店 | 息县谯楼街道南街菜场路东 | 王国军 |
3 | 息县仁和大药房有限公司花园店 | 息县淮河街道周花园社区(花园小区) | 王国军 |
4 | 河南美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息县文化路分店 | 息县城关镇文化路六区商住楼 | 陈虹 |
5 | 河南美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息县息州大道分店 | 息县息州大道东段447号 | 陈虹 |
6 | 息县神农百草堂大药房 | 息县龙湖街道办事处望淮社区五一路北段 | 李艳 |
7 | 息县康美中医院 | 息县息州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南30米 | 徐杰 |
公示期7天,自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信阳市医保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 0376-7676863
信阳市医保中心 0376-6369751
信阳市医保中心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