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药店申请,新县医保中心受理、初审、实地核查,申请新县2018年上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6家医院药店,申报材料合法、有效、齐全,现场评估符合准入条件。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 址 |
负责人 |
1 |
新县仁德新一大药房 |
新县新集镇艾洼社区往南500米 |
张晶 |
2 |
河南美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将军路分店 |
新县艾洼大广高速口 |
孙伟 |
3 |
新县德开大药房 |
新县新集镇银基北城花园63号 |
龚锐 |
4 |
新县康复堂大药房 |
新县新集镇将军南路光彩学校路口 |
刘雪莲 |
5 |
新县普仁堂大药房银基店 |
新县新集镇潢河北路 |
李桂珍 |
6 |
新县苏河镇诚信药店 |
新县苏河镇街道 |
徐新华 |
公示期7天,自2018年7月17日至2018年7月23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信阳市医保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 0376-7676863
信阳市医保中心 0376-6369751
信阳市医保中心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