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浉河区医保中心新增定点药店公示
根据《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医院药店申请,浉河区医保中心受理、初审、实地核查,申请浉河区2017年下半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7家药店申报材料合法、有效、齐全,现场评估符合准入条件。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1 |
河南豫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家河分店 |
董家河街西桥头 |
刘军 |
2 |
河南豫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林分店 |
柳林新农村社区佰佳超市对面一楼 |
刘军 |
3 |
河南豫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双河分店 |
东双河政府旁 |
刘军 |
4 |
河南豫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浉河港分店 |
浉河港街环湖路西栋 |
刘军 |
5 |
河南豫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三里桥分店 |
十三里桥乡中心大道156号 |
刘军 |
6 |
信阳药品公司浉河港乡药店 |
浉河港街 |
吕训艳 |
7 |
信阳仁义大药房浉河港店 |
浉河港乡浉河港路 |
司维 |
公示期7天,自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信阳市医保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 0376-7676863
信阳市医保中心 0376-6369751
信阳市医保中心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