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信阳市医保中心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公示
根据《信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经医院药店申请,信阳市医保中心受理、初审、实地核查,经多方评估对符合条件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16家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如下:
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五星办事处红星服务站 |
2 |
张仲景大药房明港分店 |
3 |
民权办事处万家灯火服务站 |
4 |
豫辉大药房明港分店 |
5 |
张仲景大药房政和花园店 |
6 |
豫辉大药房民权南路分店 |
7 |
恒辉大药房城市之星分店 |
8 |
豫辉大药房飨堂分店 |
9 |
美锐公司新华东路分店 |
10 |
豫辉大药房新十六大街分店 |
11 |
天和平价大药房中山北路分店 |
12 |
豫辉大药房化工路分店 |
13 |
张仲景大药房申城大道分店 |
14 |
信阳市浉河区新特大药房四一路店 |
15 |
景福堂明港店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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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7天,自2016年10月11日至2016年10月1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信阳市医保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 0376-7676863
信阳市医保中心 0376-6369751
信阳市医保中心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