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问答

 

1、 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需要什么条件?
答:1、具有农村户籍。2、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3、以单位形式按规定办理。

2、 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遵循“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

3、 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怎样缴费?
答: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3%缴纳。市直、浉河区和平桥区暂按3%的比例缴纳,只建统筹,不建个人帐户。

4、 缴费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答:市直、浉河区和平桥区统一按半年缴纳。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至缴费期满为止。

5、 如果住院应该怎么样报销?
答:按时足额缴费的,其因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转诊转院办法等,按照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和标准确定。考虑我市实际,农民工暂不享受门诊慢性病和家庭病床等医保待遇。

6、 用人单位不给办理医疗保险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或参保后没有按时足额缴费,造成农民工不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由此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农民工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支付。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医疗待遇方面的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