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2015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
顺利通过河南省人社厅考核组考核验收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2015年河南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2号)精神,省人社厅2015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考核组一行5人,于
2015年度,信阳市七县两区共有51.25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取大病保险费1230.09万元,截至
考核组在平桥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地察看大病保险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规章制度上墙,询问资料收取等大病保险经办工作流程,以及听取信阳市人寿公司、信阳市医保中心2015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汇报之后,省人社厅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考核组组长、省医保中心副主任杨希云同志表示对信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2015年度信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给我的印象是,信阳市人社局、信阳市医保中心、信阳市人寿公司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并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扎实、规范,各有关单位有效地履行了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六点。一是重视经办队伍建设。人寿公司承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业务2015年是第一次,信阳市人寿公司按合同要求招聘有医学背景的专业人才,充实到经办一线,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二是重视机构建设。信阳市人寿公司成立了大病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标牌、统一服装,提高了群众认可度。三是规章制度健全。制定出完善的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值得一提的是追责制度的实施,有效地提升了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四是注重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能力的培训。2015年以来,信阳市人寿公司举办了多期政策、业务能力培训,有效地提高了人员素质。五是信阳市人寿公司注重与市、县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沟通与交流。与信阳市医保中心建立了周通报制度、月度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等,合作关系融洽。六是创新服务进行了有益探索。如探索“政策性保险服务专员建设”、利用“中国人寿河南”微信平台提供大病保险查询服务等。同时,扬希云也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费用监管”、“建立谈判机制,让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大病费用,实现参保人员出院即结算的目标”等建议。
经过综合考核,考核组给出了考核成绩“优秀”等次的考核结果。
二0一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