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抗击疫情阻击战,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严格落实“两个确保”做好救治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工作。
1月26日,市医保中心主动与信阳市中心医院、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就医保支持政策的落实进行了沟通交流。市医保中心将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特殊结算管理,把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市医保中心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截止1月28日上午,已向信阳市中心医院预付专项医保基金200万元、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预付专项医保基金50万元,减轻了医院垫付压力。
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0年1月28日